上篇《美西战争》里面咱们提到,美帝国主义从西班牙手中夺取了古巴、波多黎各、菲律宾和关岛等地,但是《特勒修正案》说美国无意“对所述岛屿行使主权、管辖权或控制的意图,除非是为了平息所述岛屿的局势”。 还说局势稳定后,美国就“把所述岛屿的政府和控制权留给当地人民”。

然而在古巴的美国人大都觉得古巴早晚都会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的一部分,麦金莱总统的话似乎也证明了这一点。
麦金莱总统在1898年12月在国会里说,美国军事政府将留在古巴,“直到岛上完全平静,一个稳定的政府就任”。
美国人不知道这个过程会持续多久,他们大都认为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甚至会一直持续下去。美国人接触到的古巴人大都是有产阶级,这些地主老财通常是支持美国吞并古巴的那一群人。
1899年12月西奥多·罗斯福的好友,也是“莽骑兵军团”军官的伦纳德·伍德 (Leonard Wood) 接任布鲁克 (John Ruller Brooke),担任美国驻古巴最高长官。跟布鲁克一样,伍德也觉得古巴早晚会成为美国的一部分,因此,他开始着手按照美国的模式来建设古巴。首先把现有的西班牙的教育体系改造成为美国式的教育体系,新建了很多学校,教科书从英文翻译而来,教师被派往美国培训,采用美国的教学大纲,使用美国的教学方法。
新教的传教士也参与其中,想“把天主教徒……转变为福音派基督教徒,使他们与美国的思想保持一致”。
不过占领古巴一年之后,美国人的情绪有了些变化。总统和国会在制定预算的时候发现,每个月美国就要往古巴花上50万美元,这还不包括菲律宾,菲律宾的事儿更麻烦。一开始美军占领菲律宾的时候,受到了当地民众的欢迎,但很快就遇到了强烈抵抗,反抗直到1901年才被镇压下去。
当然,如果未来古巴能够加入美国,花在古巴的钱也没有流到外人的田里,古巴能够投入到美国的怀抱吗?
古巴一直有一群希望被美国吞并的人,这不是什么秘密。如果在即将举行的选举中制定一些对他们有利的规则,确保这部分“明智”的古巴人能够获胜,把古巴纳入美国的怀抱就不是梦想。
新任战争部长伊莱胡·鲁特 (Elihu Root) 支持这样的做法,希望选举能把“大量无知和无能”的人排除在外,“避免导致中美洲和其他西印度群岛不断革命的那种情形”。
于是在美国人帮助古巴制定的选举规则中,选举人的资格限制在20岁以上、能读能写的古巴男性,还必须拥有价值250美元的财产,妇女则没有投票权。

古巴的革命领袖对此提出异议,说那些流血牺牲为古巴独立而战的人,有多少能够拥有250美元的财产?于是美国人不得不做出妥协,给予所有古巴解放军战士选举权。即便如此,符合条件的古巴选民只有10万人,穷人和大部分黑人实际上被排除在了选举之外。
古巴后殖民时代的第一次选举定于1900年举行,首先6月份选举地方行政机构,然后在12月份进行制宪会议选举。
三个政党参加了地方选举,其中两个党,古巴共和党和古巴国民党主张独立,只有民主联盟党赞成加入美国,主张独立的党派占了多数。
不知道多少年后,有多少古巴人会为没能成为美国人而感到惋惜!
这个结果也让希望吞并古巴的美国人大失所望,伍德说 “古巴那些个地主、工商人士非常聪明,但是不参与政治”。他没有意识到这些人是有产阶级,战争让他们的财产大受损失,现在正忙着恢复生产,哪儿还有精力去投身政治?另外一些人跟西班牙关系更加紧密,对古巴岛未来如何并不关心,更有一些有能力的人希望尽早收拾完东西走人。
鲁特则没有伍德那么悲观,他觉得不管怎么说6月份的选举结果还是一个胜利,起码排除了让古巴变成海地和圣多明各的可能。
既然古巴人选择了独立,美帝又没有苏联和俄罗斯那样的能力,想让蒙古独立就能让蒙古独立,想让克里米亚公投入俄就让克里米亚共投入俄,美帝国主义做不到,没有那个能力知道不?
美帝国主义只好退而求其次,希望能控制住古巴,要求古巴的新宪法能够“就美国政府与古巴政府之间存在的关系,与美国政府达成一致。”

担任古巴关系委员会主席的参议员奥维尔·普拉特 (Orville H. Platt),力主在古巴的宪法里加进去这样的内容,理由很简单:古巴是在美国的帮助下获得的独立,感恩理所应当,美国有权决定古巴用什么方式来感恩。
普拉特认为古巴的宪法应该赋予美国干预古巴的权利,还要出让一些土地给美国建设海军基地。
接到国内的指示,伍德开始通过私人关系给古巴选出来的立宪会议代表吹风,代表们听到普拉特提出的这些条件都懵了,怎么可以接受美国有权力干涉古巴内政的要求?我们保证古巴永远不会允许其领土被用于针对美国或者任何外国的行为,不就可以了?
贝当古说:“古巴现在都独立了,我认为没有理由把宪法送交美国批准,美国政府也无权批准。”他甚至说,连给美国政府发一份宪法的副本都用不着。
然而请神容易送神难,确实《特勒修正案》说了,美国无意“对所述岛屿行使主权、管辖权或控制的意图,除非是为了平息所述岛屿的局势”。 还说局势稳定后,美国就“把所述岛屿的政府和控制权留给当地人民”。
那么怎样才算是“局势稳定”呢?这就要看普拉特参议员给出的答案了。
1901年2月25日普拉特提出了一项议案,作为军队拨款法案的修正案,它被称为《普拉特修正案》(Platt Amendment)。

《普拉特修正案》一共七段,其中第一段要求古巴不得与任何外国签订会损害古巴独立的条约或契约,也不得允许外国在其领土上建立军事基地。
第二段要求古巴的公共财政由美国进行监督。第三段赋予美国在必要的时候,对古巴进行干预的权利。第四段说美国在军事占领古巴期间的所有行为,均应得到批准和认可,根据《巴黎条约》获得的所有合法权利应得到维护和保护。第五段是伍德提出的,要求未来的古巴政府继续改善岛上卫生,继续美国为控制流行病和传染病进行的努力。第六段说松树岛的法律地位留待未来决定。
第七段说,为使美国能够保卫古巴的独立,保护古巴人民及其安全,古巴政府将出售或出租一些领土给美国建设海军基地,美国人后来选择了关塔那摩湾,猜猜每年的租金是多少?

1901年3月2日《普拉特修正案》由美国总统签署成为法律,古巴人怎么看呢?

古巴人说这怎么能行?在哈瓦那和整个古巴,到处都有集会和抗议游行,反对《普拉特修正案》。
古巴人民选出的立宪会议代表也一样,胡安·瓜尔贝托·戈麦斯 (Juan Gualberto Gómez) 说法案第三条赋予了美国进行干预的权利,说是要维护古巴的独立,维持有秩序的政府,保障生命、自由和财产的安全。这些事关古巴人自己的事情,古巴人不比你们美国人更加珍视?还需要你们来插手?
戈麦斯问,是按照什么逻辑,你们美国人比古巴人自己拥有更大的权利,来决定古巴政府是否有效、是否有序?再说,你们美国说为了保护生命和财产进行干预是必要的,那把古巴政府放在哪里了?每个政府的首要职责不都是这些吗?
4月6日古巴立宪会议代表投票,以24比2否决了《普拉特修正案》,派出代表团前往华盛顿会见美国总统麦金莱和战争部长鲁特。
在华盛顿,鲁特给古巴代表团分析了一通历史和现实,让古巴人明白,美国人确实说了美国人“必须”离开古巴,但是只有在古巴根据明确规定“美国与古巴未来关系”的宪法建立政府后,才“必须”离开古巴。
说白了就是,古巴是否符合美国“必须”撤离的条件,只能通过接受《普拉特修正案》来证明。
美国人的意思清楚了,古巴人能怎么办呢?不接受行吗?无奈之下,1901年6月12日,古巴立宪会议代表以16比11的投票结果,另一说是15比14接受了《普拉特修正案》,将其作为附录纳入到古巴共和国的宪法之中。
投反对票的人当然包括贝当古和胡安·瓜尔贝托·戈麦斯,一些投赞成票的人也是无奈,他们说这是建立古巴共和国的唯一办法,美国佬不走,你又能怎么办?有条件的独立也是独立,走一步看一步吧。
不过,咱们总说美帝国主义搬起来石头砸自己的脚,这次有没有搬起来石头砸到自己的脚呢?请看下篇《搬石头砸脚》。
全部请见:
古巴的前世今生 01 – 发现天堂 古巴的前世今生 02 – 殖民地
古巴的前世今生 03 – 新世界的钥匙 古巴的前世今生 04 – 英国人来了
古巴的前世今生 05 – 革命年代 古巴的前世今生 06 – 王国的明珠
古巴的前世今生 07 – 门罗主义 古巴的前世今生 08 – 美国内战
古巴的前世今生 09 – 十年战争 古巴的前世今生 10 – 巴拉瓜抗争